2009年5月30日 星期六

運氣很好...


這 件事情本來是不想寫blog,因為不是很光榮的事績,雖然我內心覺得很酷炫。就是五月28日星期四早上8點我在中山二派出所做生平的第一次筆錄,起因是這樣的‧‧‧。


前晚是星期三,晚上參加別人的生日party,party有很多酒超開心的,唱歌喝酒划酒拳,教別人划我最擅長的拳竟然還連輸兩次,很快的我記憶就截止於划酒拳輸很慘的當下,就像是有人按下了REC鍵停止錄影,.........直到早上快八點,張開眼看到的是警察!"張先生嗎,請問這是不是你的包包跟皮夾,我們剛剛盤查了一名嫌犯,懷疑他竊取你的東西,等等跟我們回去警局做筆錄。"我假裝鎮定其實我心理對於這突發狀況很雀躍〈我被搶劫耶〉,但是還是要裝一下,跟警察說OK,往哪邊走?看著自己渾身都是嘔吐物的痕跡,心理想著那不是自己的,因為完全沒記憶,自己怎麼會莫名其妙走到這一區,家再相反方向耶....。

到了警局看著警官用word打筆錄我還很好心教警察大人怎麼快速刪除空白行。雖然小弟皮夾只有200元,但辦很多張證件會浪費許多時間跟金錢,所以我很真心的當場稱讚警官哥哥們多麼英名,觀察力非常敏銳。剛來台北繳的幾千塊的交通罰單換來整夜值班的警官們薪水,現在覺得很非常值得,臨走前雖說我頭還在暈卻不忘說謝謝跟辛苦了。然後做早班捷運回家繼續吐結束了這個荒謬的一晚。
這事件告訴我三點。

  1. Vodka是很烈的
    但是回想起來我才喝了兩杯(With lot of ice),一定是有人偷灌我酒。


  2. 好狗運
    真的很好運,小偷覺得很倒霉吧,J12035835X
    沒錯,我記下小偷的身分證字號,不要問為甚麼這樣做,醉漢的行為很難預測。


  3. 喝掛就不好玩了
    不能喝掛阿,好玩的事情都發生在喝掛之後。

2 意見:

林飄 提到...

不得不現身,這真的酷炫到極點!!
那不是我的野蠻女友中男主角的情節嗎?竟然茫成這樣,還好你沒喝下別人施捨給你的銅板...
話說前陣子有個新聞,新郎倌結婚當天被灌酒,不幸馬上被神召喚,囍事瞬間被悲劇,小心生活,別讓我為你流眼淚,我有乾眼症!

紙喵咪 提到...

野蠻女友這麼久遠的片子還知道劇情。快點結婚 我要喝喜酒。